首页 >> 教师发展中心
转发苏州市教育学会关于评选“十三五”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通知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5-11        出处:教师发展中心         发布者:教师发展中心

转发苏州市教育学会关于评选“十三五”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通知的通知

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市教育学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,坚持“立德树人”的根本任务,在苏州市教育局的领导 下,在江苏省教育学会、苏州市民政局、苏州市社科联的指导下,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。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动力,广泛开展了群众性的学术研 究活动,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,致力于学校的发展和教师专业素养的 提升,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教育科研成果。为了总结经验,表彰先进,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教育改革和创新的热情,经研究决定:开展 苏州市教育学会 “十三五教育科研先进个人”的评选活动,具体事项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:我校全体教师。表彰称号“苏州市教育学会十三五”教育科研先进个人”。

二、评选的基本条件:

先进个人:(1)积极参加省、市教育学会组织的各项教育科研活动(在省、市教育学会召开的学术交流活动中展示学术成果和课堂教学 成果的教师可优先考虑)。

2)担任省、市教育学会“十三五”课题项目的负责人或课题的骨干教师。课题研究目标明确,过程有序,措施扎实,成果丰硕。

3)认真参加省、市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、教案、校本课程和试题“命、解、评”教师团队竞赛等活动,并获得二等奖以上的教师或评为苏州市教育学会“双优之星”的教师。

4)主动适应教育 新常态,积极实施课堂教学改革和创新,关注学生的发展, 受到施教 学生的欢迎和好评。立足本校、本学科的实际,积极开展校本研究,得 到同行的肯定。

5)师德高尚、教育科研能力强 ,教学态度严谨,教 育成效明显,受到学校领导和老师的公认。

三、申报评审日期:

 2020619日前将先进个人申报表电子稿、纸质稿(一份)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黄佳处。

 

教师发展中心

2020511